
根據《關于本市開展正高級經濟師職稱評審試點工作的通知》(滬人社規〔2018〕45號,以下簡稱“45號文”)的精神和要求,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同意,現就本市開展首次正高級經濟師職稱評審試點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報條件、范圍對象及相關要求
詳見“45號文”和本通知附件1。
因首次試點,申報人員的任職年限計算到2018年12月31日,凡此日期前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已按規定辦理了高級專家延長退休手續的人員,符合申報條件的,均可參加首次正高級經濟師職稱的申報。
二、申報受理及時間安排
(一)2019年3月31日前
申報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完成對申報人的考核,提出人選名單,并完成內部公示,提交本系統評議。
(二)2019年4月30日前
委、辦、局(集團公司)、區完成系統評議推薦等工作。無上級主管部門的單位由注冊地所在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組織推薦,或協調相關部門按行業分類委托學科組代為推薦(委托手續請在4月5日前辦理)。
(三)2019年5月1日—5月17日
接受經系統推薦的人員網上申報(屆時請登陸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信息公開欄目中的“職稱服務系統”,申報網址入口:http://www.12333sh.gov.cn/zcps/zcpssb/index),逾期申報系統將自動關閉。對未按時申報或未完成提交的申報人,不納入本次評審受理范圍。
(四)2019年6月14日前
高評委辦公室向申報人員反饋材料受理憑證。對于因申報人材料提交不全的,由高評委辦公室網上反饋通知補正,在6月21日前未按高評委要求完成修改補充并提交的,高評委辦公室不再受理審核。
(五)2019年6月17日—28日
申報人所在區、委辦局(集團公司)憑受理憑證按照書面材料上報要求,將材料分別送相關專業學科組(附件4),受理時間為工作日9:30-11:30,14:00-16:00,節假日不受理。
三、其他
(一)材料要求
1. 身份證、上海市居住證(外地戶籍提供)、《學歷證書》(其中對2002年以后取得國家教育部認可的學歷\學位,可不上傳證書信息)、《高級經濟師資格證書》(其中對2014年以后在本市取得的高級經濟師職稱,可不上傳證書信息)、《高級經濟師專業技術職務聘書》(或《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表》)、《獲獎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等須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審核章。提交書面材料須將原件一同交由學科組受理點,以便與復印件核實,核實完畢當場退還。
2. 上述材料均須作為附件材料通過職稱服務系統上傳(專著可僅上傳封面、封底及目錄,論文另需上傳WORD版本,供論文重復度檢測用)。
3. 《申報高級經濟師人員考核推薦表》(附件2)由所在單位和系統單位人事部門填寫。
4. 所有紙質材料要求用標準檔案袋包裝,并將申報材料目錄(附件1)黏貼在檔案袋正面。
(二) 繼續教育要求
首次試點對申報者的繼續教育將統一組織進行,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三)評審費及繳費方式
評審費共計1500元(含論文審閱費、學科組評議費、評委會評議費等)。申報人一旦從申報系統收到評委會分配的受理號后,通過網上銀行、手機銀行或銀行柜面轉入以下賬號,并保留轉賬憑證原件,與申報紙質材料一起交予評委會學科組。
納稅人識別號/社會信用代碼: 51310000501772543F
單位名稱: 上海繼續工程教育協會
單位電話: 021-31263858
開戶銀行名稱: 上海銀行閘北支行
開戶銀行賬號: 31630803001752757。
轉賬時務必在備注欄請注明:申報者姓名+正高經評審費,如:王XX 正高經評審費。如果申報者請別人代繳,必須標注申報者的姓名,而非代繳者姓名。
附件:
1.正高級經濟師資格申報材料目錄
2.申報正高級經濟師資格人員考核推薦表
3.承諾書
4.上海市正高級經濟師評委會所屬各專業組材料報送地址及聯系方式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職稱改革工作辦公室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