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切實加強本市社會科學研究系列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進而為上海建設“五個中心”和卓越的全球城市提供更加有力的理論支撐和智力支持,按照國家和上海市有關文件規定,經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現就2019年度本市社會科學研究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和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在本市社會科學研究單位(不含上海社會科學院和市屬高校)或企事業單位研究部門專職從事社會科學研究工作,具有本市戶籍、持有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或者近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滿12個月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
對近兩年內因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或黨的組織紀律而受到有關部門查處的直接責任人,或正在查辦中的涉事人員,不接受申報。
已辦理退休手續或當年度達到退休年齡者,不接受申報(按國家規定辦理延長退休手續的除外,申報時須提供延長退休年齡審批表)。
上一年度高評委評審未通過、本年度無突出業績和重大貢獻者,不接受申報。
事業單位(含企業中的事業身份人員)應根據本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設置情況,實行崗位缺額推薦申報。
二、申報條件和要求
(一)基本條件
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剽竊、抄襲或虛報科研成果等學術不端行為。
申報人近5年(或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
(二)學歷和資歷
獲得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和學位。
1.申報研究員
聘任副研究員專業技術職務5年以上。
2.申報副研究員
(1)聘任助理研究員專業技術職務5年以上;
(2)獲博士學位、聘任助理研究員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
3.對不具備規定資歷的申報對象一般不受理申報。少數確有真才實學、業績顯著、有較高學術影響,但未達到規定的學歷、成果條件的科研人員,需經單位推薦、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進入評審程序。
4.任職資歷計算到2019年6月30日。
(三)專業條件
1.申報研究員資格,任現職以來,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扎實的學術功底和深厚的學術造詣,作為學科帶頭人,在本學科領域具有重要影響力。能提出本學科某一研究領域的研究方向,設計具有重要意義或開創性研究課題,有指導和主持研究工作的能力。
(2)公開出版個人學術專著1部(15萬字以上)。
(3)公開發表10篇學術論文,其中,在甲類和乙類核心刊物上發表論文至少8篇(含2篇甲類核心刊物論文)。
(4)作為負責人主持省部級及以上招標項目1項,或主持委辦局委托項目2項,或作為第一作者獲得省部級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和宣傳優秀成果獎、決策咨詢優秀成果獎或軟科學優秀成果獎等)二等獎或相應的獎項1項。
2.申報副研究員資格,任現職稱以來,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較扎實的學術功底和較豐富的學術積累,作為學術骨干,在本學科領域具有較大影響力。能根據本學科研究現狀及發展趨勢,設計具有較高學術意義或應用價值的研究課題,有指導和主持本學科一定領域研究工作的能力。
(2)公開出版個人學術專著1部(12萬字以上)。
(3)公開發表7篇學術論文,其中在甲類和乙類核心刊物上發表的論文至少5篇(含1篇甲類核心刊物論文)。
(4)作為負責人獲得省部級招標項目1項;或主持委辦局委托項目1項,或作為第一作者獲得省部級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和宣傳優秀成果獎、決策咨詢優秀成果獎或軟科學優秀成果獎等)三等獎或相應獎項1項。
3. 科研成果統計截至申報日止。
(四)補充條款
1.個人學術專著多于1部的,最多可替代乙類核心刊物論文2篇。
2.甲類和乙類核心刊物目錄可在上海社會科學院 “職稱評聘-上海市職稱評審”欄中查詢。
3.論文字數一般為5000字以上,申報人為獨立或第一作者。在本單位之外的核心刊物發表論文不少于“(三)專業條件”中論文要求數量的一半。
4.若論文被人大復印資料全文轉載或被《中國社會科學文摘》轉載3000字以上,原發表在乙類核心刊物上的論文可視同甲類核心刊物論文,原發表在一般刊物上的論文可視同乙類核心刊物論文。但申報研究員必須有1篇正式發表在甲類核心刊物上的論文。
5.獨立或第一作者撰寫的專報獲國家級領導肯定性批示,可替代1篇甲類核心刊物論文;獲省部級領導肯定性批示,可替代1篇乙類核心刊物論文。
6.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的子項目可視同1項省部級項目。叢書獲得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單本降低一個等級認定。論文獲得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第二作者降低一個等級認定。
7.申報副研究員者,可任選下列一項替代條款:
1)個人學術專著可用2篇核心刊物論文替代;
2)主持廳局級(含)以上研究項目可替代1篇乙類核心刊物論文,替代總量不超過2篇。
8. 如申報者上年度已通過同行專家對其代表作的匿名評審,再次申報同一崗位任職資格評審時,可免代表作鑒定程序。
(五)代表作要求
1.申報研究員:須提交任現職期間公開發表的代表作3篇(本),專著和論文需同時具備,代表作應以近5年發表的學術成果為主。
2.申報副研究員:須提交任現職期間公開發表的代表作2篇(本),其中至少有1篇論文,代表作應以近3年發表的學術成果為主。
(六)轉評要求
1.對已評聘其他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因工作需要轉到社會科學研究崗位的人員,須有1年以上社科研究崗位任職經歷,方可申報轉評同一級別社會科學研究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2.轉評的條件和要求與晉升研究員或副研究員相同。
3.轉評1年后可按規定的條件申報晉升高一級社會科學研究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轉評副研究員的成果不能再用于晉升研究員。
(七)年限破格要求
1.申報范圍
具有碩士研究生(含)以上學歷學位,任現職滿3年但不足5年,在助理研究員崗位上申報晉升副研究員、或在副研究員崗位上申報晉升研究員;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在助理研究員崗位任職滿1年但不足2年,申報晉升副研究員。
2.申報條件
以下任一條件均可作為申報破格晉升的依據(但仍須滿足上述正常晉升的其他條件,如專著、論文和課題或獎項等)。
(1)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研究成果獲得國家級獎項、省部級一等獎及以上獎項,可申報破格晉升研究員;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研究成果獲得省部級二等獎及以上獎項,可申報破格晉升副研究員;
(2)作為課題負責人完成國家級課題并且最終成果獲得A級評定,可申報破格晉升研究員;作為課題負責人完成國家級課題并且最終成果獲得B級(含)以上評定,可申報破格晉升副研究員;
(3)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公開發表10篇(含)以上核心刊物論文,其中在上海社會科學院和本單位以外的甲類核心刊物上發表6篇(含)以上論文,可申報破格晉升研究員;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至少公開發表6篇核心刊物論文,其中在上海社會科學院和本單位以外的甲類核心刊物上發表4篇(含)以上論文可申報晉升副研究員。
三、申報材料
詳見附件。
四、評審程序
評審主要程序是:
1.個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
2.所在單位公示,并向高評委辦公室推薦。
3.高評委辦公室及上級主管部門對申報資格進行核查。
4.同行專家對申報者代表作進行鑒定。
5.學科組評審。
6.高評委評審。
7.公示及批文。
五、其他
1.申報人提交的《上海市社會科學研究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申報者情況表》、獲獎證書等相關材料須在本單位公示。
2.評審通過人員名單將在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進行公示。
3.職稱外語(古漢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成績不再作為申報本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前置條件。如有需要,申報人可通過適當的方式向評審專家展示外語和信息化水平。
六、材料報送及收費標準
1.報送時間
即日起至2019年5月20日(雙休、節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2.報送地點及聯系方式
報送地點:淮海中路622弄7號上海社會科學院人事處231甲
聯 系 人:沈老師
聯系電話:021-33165064、33165067
3.收費標準
評審費用(含專家鑒定費)每人1000元(評審未通過者,費用不予退還)。請申報人將費用交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報送材料時一并交付。
4.申報人所在單位須對其提供的書面材料及學術成果的真實性進行核實,并將填入《上海市社會科學研究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申報者情況表》的成果證明件提交高評委辦公室審核。所有申報材料由申報人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統一報送。
上海市社會科學研究系列高評委辦公室
二○一九年四月